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立公证遗嘱需要经过公证处,若是其余形式的遗嘱,应当在法院确认遗嘱效力,继承人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医嘱以及打印遗嘱这三种遗嘱形式都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江苏徐州
遗嘱并不是必须要去做公证才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订立遗嘱产生法律效力的条件是:订立遗嘱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立遗嘱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同遗嘱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服务地区-江苏无锡
订立遗嘱是不一定需要公证的,公证不是遗嘱的法定生效条件。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具备法律效力: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回答仅供参考。